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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发文:对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家政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来源: | 作者:enrolhuman | 发布时间: 2020-06-11 | 3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商务部网站11日消息,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全国妇联十部门发布《关于巩固拓展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加大财政支持,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通知》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巩固“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和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成果,完善家政扶贫政策,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从事家政等生活服务工作,更大程度发挥家政扶贫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通知》提出,加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协议的落实,支持家政企业举办宣讲会、招聘会,组织贫困县在本地就业平台上发布家政服务需求信息,帮助贫困劳动力应聘、就业。

《通知》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家政企业登录商务部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发布岗位信息,了解具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情况。加强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与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组织更多具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向家政企业输送。

《通知》还提出,努力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各地要通过帮扶机制摸清这些人员的就业状况和就业意愿。对于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返岗的,要努力解决返岗中遇到的困难,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贫困地区通过“点对点、一站式”输送贫困劳动力到中心城市“返岗”,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前和到达后的健康监测,推广健康信息互认等机制。

《通知》明确,支持贫困劳动力稳岗。各地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支持家政企业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中心城市要指导家政企业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的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对口支援地区的贫困劳动力上岗。家政企业可与员工紧缺的零售、仓储、快递、外卖等企业合作,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采取共享用工的方式、对其他劳动者可通过提供就业信息等方式,帮助贫困劳动力渡过难关。

《通知》要求,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结合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19-2020年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加大贫困地区转移劳动力培训力度,保障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劳动力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培训课程。各地在培训中要及时使用新修订的《家政服务员》职业标准,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家政服务师资培训。

《通知》提出,加大财政支持,2020年各地可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加大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家政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稳岗返还标准最高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各地区可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及扶贫资金对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劳动力培训等项目予以补贴。对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外出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贴,有条件地区可加大奖补力度。

《通知》提出,支持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对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家政服务领域创业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扶贫政策给予支持。此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商务主管部门合作,开发针对家政服务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